河南:“三留守”人员告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
本报讯 (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江辉)为期三个月的全省法院“保护农村留守妇女、留守儿童、留守老人合法权益” 专项活动昨日启动。活动期间,全省法院将为“三留守”人员开辟绿色诉讼通道,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。
省高院要求,全省法院对目前正在审理中的涉及农村“三留守人员”的案件要认真审理,建立台账,在5月31日以前,结案率要达到95%,执行案件执结率在90%以上。
省高院明确,案件的主审法官和执行法官对农村“三留守”人员要坚持全面保护、优先保护和延伸保护原则。要切实做好涉及“三留守”人员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、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,全方位保护其合法权益。对性侵留守妇女、留守女童的刑事犯罪,对以农村“三留守”人员为侵害对象的拐卖、故意杀人、伤害、抢劫、绑架等暴力犯罪,做到依法快审重判。要为农村留守妇女、留守儿童、留守老人开辟绿色诉讼通道,优先立案、优先排期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;对经济特别困难的“三留守”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。